女大学生厕所内遭猥亵遇害案嫌犯获死缓 细节曝光
(法制日报)核心提示:2011年11月21日,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梁荣彩在教学楼洗手间遭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亵杀害。5月24日,东莞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1年11月21日,在广东省东莞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小梁在上厕所时,因反抗同校大四男生敖翔对其实施猥亵而被杀害。消息传出后,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此,并判令被告人赔偿梁某父母梁某彬、楚某香人民币50余万元人民币。敖翔表示服判不上诉。
记者了解到,年仅22岁的被告人敖翔,案发前系东莞理工学院。大四学生。2011年11月23日因该案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
敖翔因与异性关系过于疏远,加之年轻气盛经常性冲动,遂通过猥亵女同学的方式满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曾先后七次在该校女猥亵女生。其中,五次在校园林荫路上以偷摸臀部后即逃跑,后两次是在校园女厕所内猥亵女生,正是第二次猥亵时遇到激烈反抗而杀害的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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