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男女烧炭自杀 女子殒命男方活被判4年半
(金羊网)李某与女子张某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后因感情无法割舍又不能放弃家庭,遂相约烧炭自杀。最终男子李某没死成,独自存活,被检方控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四年六个月。该案不久前在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已婚,却仍与张某保持不正当情人关系。2011年3月10日,因受感情困扰,张某向男子李某提出一起烧炭自杀。李某明知烧炭可能会致人死亡,但仍轻信能够避免。其于当日与张某一起购买了6斤烧烤炭,一起入住荔湾区鹤洞路某宾馆,并在房内燃烧烤炭。
3月11日零时许,管理人员被呼叫声惊醒后前往219房查看,发现被告人李某正对张某进行急救。随后,李某和管理人员拨打110和120。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判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赔偿死者家属44.8万余元。李某不服上诉,广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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