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出狱时他在逃 少年犯流浪10年回汉自首
(长江日报)“几乎每天都梦见家,梦见妈妈,但就是不敢回家。”述说逃亡在外10年的经历,小锋称“生不如死”。
昨日青山区检察院透露,10年前,与同伙抢劫出租车逃往浙江打工的少年犯小锋,回汉自首,现在他终于可以回家过正常人的生活。
2002年,年仅17岁的小锋和麻城同乡小包来到武汉,因手头拮据,他们打起出租车的主意。两人预谋后,在青山拦乘一辆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小锋假装付款,小包则持刀控制司机,小锋从司机身上搜出财物,小锋分得50元。半个月内第二次作案,小锋分得10元。此后小包被警方抓获,小锋闻风而逃。据介绍,小包因当时刚成年,法院判处其6年刑期。
“想想这多年的流浪,太不值得。”因害怕坐牢,小锋一逃就是10年。当年他逃跑时不敢乘车,就沿公路走回麻城,饿了就采摘沿途路边菜地的瓜果充饥。回到麻城看见家门口有生人,他连家门都不敢进,逃往更远的浙江。前几年,小锋曾悄悄见过已刑满出狱的小包,见小包幸福的三口之家,除了羡慕外,他只得赶紧离开。
为了糊口,他隐姓埋名四处打工。“最难挨的是节假日,想家,想妈妈,常蒙着被子大哭。”
法院近日审理小锋抢劫案。经审理查明,小锋当年犯罪时只有17岁,为少年犯,现在自首,而且这10年中小锋没有新的犯罪记录,具有从轻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身高1.78米的小锋站在庭上,身材单薄,手脚不停地颤抖。听到宣判,他泪如雨下,表示再也不会做坏事。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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