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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手握18间套房 老母亲蜗居潮湿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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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9 08: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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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早上6点,温州永嘉县南城街道李浦村,72岁的厉大娘,佝偻着身子从地下室走出。晨光照射下,她身后一排崭新的房子,格外醒目。

  这排房子共18间套房,她的大儿子占了12间,小儿子占了6间。

  让厉大娘心寒的是,两个儿子守着这么多房子,她却只能住地下室。

  厉大娘两个已出嫁的女儿,见母亲得不到赡养,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兄长告上了法庭。

  最近,事情终于有了调解结果,只是过程实在让人心酸……

  一怒之下

  两姐妹把兄长告上法庭

  厉大娘和老伴生了两儿两女,在李浦村原有5间两层的楼房,另外还有两间地基。

  2009年,趁着农改房机会,她的两个儿子在老宅和新批的地基上,建了18间套房(包括地下室)。大儿子陈某,占了12间,小儿子占有6间。

  让很多人看不下去的是,两个儿子房子多,厉大娘老两口却反而没房子住,被迫蜗居地下室。

  地下室阴暗潮湿,蚊虫肆虐。

  不久,厉大娘的老伴,病死在了这里。

  两个已出嫁的女儿,实在不忍心看着年迈的母亲再继续住地下室了。

  她们多次找长兄商议,给母亲一个住的地方,却都被拒绝。

  厉大娘知道,儿子是想卖房子换钱,多一套是一套。

  去年4月,为了阻止儿子卖房,厉大娘在李浦村张贴了“公告”,称自己家还没分家,两个女儿也有产权份额,儿子侵占了父母的财产。

  这件事在李浦村传得沸沸扬扬,陈某夫妇对厉大娘更不满了。

  厉大娘的两个女儿,之后又多次托亲友协调母亲住宿一事,始终没有结果。

  一怒之下,她们把长兄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尽赡养义务,并对父亲去世后遗留的房产进行分割(大儿子陈某在审批建房时,以本人一户,父母及妹妹一户,审批建了12间套房)。

  女婿为老人出头

  一怒之下还动了手

  去年10月9日,永嘉县城郊法庭对这起房产纠纷案,开始进行调解。

  厉大娘的二女婿汪某,担心妻子和岳母一方吃亏,就打电话给外甥朱某,让他找人来“撑腰”助阵。

  朱某委托朋友刘某,找了4个人,守候在法庭周围。当天,没出什么事。

  去年10月13日,法庭再次召集双方调解,最终不欢而散。

  到了法庭外,陈某的妻子和妻弟,开始大声辱骂厉大娘和她的女儿。

  这时,守候一旁的朱某等人,拿着铁管冲了过来,追打陈某等人,一直打到了法庭内。

  陈某等4人因此受了轻微伤。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件事愈加复杂起来,法庭调解搁浅,民事纠纷变成刑事纠纷。

  陈某随后多次要求,一定要从严处罚汪某等人。

  汪某等人主动投案,希望化解矛盾。

  厉大娘看到女婿等人,因为自己的住房和赡养费问题,闹到面临刑事处罚了,于心不忍,多次帮女婿求情,希望能撤销指控。

  为让女婿免罪

  老人无奈写下“悔过书”

  检察机关了解情况后,觉得这场“家事”,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召集双方坐下来和谈。

  然而,事情进展并不顺利,陈某一度拒绝谈判。

  永嘉检察院老干部、人民调解员戴平忠等人,为了这件事,花了很多心思。

  他们多次召集双方和谈,还四处打听谁能和陈某说得上话,让他们也出面帮忙调停。

  这期间,李浦村的村干部,陈某的朋友、同学和单位领导,都出面相劝了。

  为了让女婿等人早日免除刑事处罚,厉大娘甚至写下了“悔过书”,声明之前张贴“公告”是错误的,特向陈某夫妇赔礼道歉。

  就这样,经过近几个月调解,最近事情有了结果:

  汪某支付陈某一方3.8万元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陈某同意刑事和解,请求司法机关对汪某等人免于刑事处罚;

  厉大娘的两个女儿,答应放弃父亲死后所留遗产继承份额,放弃母亲现有财产潜在继承权利;

  陈某让出一间40平米的地下室给母亲使用,小儿子让出一个套间给母亲居住;

  另外,兄弟二人每年支付厉大娘6000元生活费。

  回想这一路走来,连办案检察官们也觉得,老人寻求赡养之路,走得未免太过艰辛了。都说养儿防老,这事说到这里,莫不是讽刺。

责编:于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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