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拐卖情人为哪般?竟是为了甩掉她
陕西来京务工人员罗锋与工友的同居女友张某成为秘密情人,之后却将其拐卖。昨天上午,罗锋被控拐卖妇女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时称,张某说过要跟他做一辈子的情人,自己是想借机甩了她。
罗锋小学文化,陕西省安康市农民。据指控,罗锋伙同他人于去年9月,在朝阳区崔各庄乡奶东村,欺骗河北女子张某,以8000余元的价格将她卖给陈某,后陈某将张某带至陕西省安康市家中。案发后罗锋被抓获归案。
昨天上午受审时,罗锋露出满不在乎的神情,还笑嘻嘻地回答法官的讯问。据罗锋说,他是去年2月在北京一家砖厂打工时认识了工友大强(化名)及其同居女友张某。张某和大强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两人育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当法官问到罗锋和张某之间是什么关系时,罗锋竟称是“狗男女关系”。随后他又解释说,自己在老家有老婆孩子,可一个人在京打工很孤单,于是就和张某保持了近一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罗锋说,他的老乡陈立荣(在逃)托他给自己的亲戚陈某找个媳妇,还说不会亏待自己,他当时就想到了张某。当时,张某因同居男友好赌两人关系不好,时常吵架,张某又说要和自己当一辈子情人,他就想赚一笔的同时借机摆脱她。为了让张某动心,罗锋故意编造陈某家庭条件非常好。罗锋说,8000余元有多一半分给了陈立荣。
张某带着女儿随陈某回到陕西老家,发现陈家的条件远远没有罗锋所说的好,立刻提出要走人,却遭到陈某的强烈反对。不仅如此,陈某还没收了张某的手机,天天跟着她并威胁说如果她要走,就报案告她和罗锋诈骗。今年2月13日,张某趁陈某外出干活时领着女儿逃回河北老家。
对于罗锋的行为,公诉人当庭建议,以拐卖妇女罪对其处以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庭审后,罗锋向记者指责张某是个对家庭不负责任、爱贪小便宜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她贪财,她也不会跟别人跑了,我最对不起我老婆。”
责编:于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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