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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伪劣壮阳药“开绿灯” 广州一药监副局长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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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1 09: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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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 昨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白云区药监局副局长彭祥喜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该案是自“三打”以来,纪检机关查处的首批收受贿赂放纵制假售假犯罪的保护伞案,白云法院为该案的审理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判,该案从立案到宣判不足20天。

  据悉,今年47岁的彭祥喜,案发前是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查处食品、药品等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的稽查工作。2011年3月,彭祥喜所在单位查封了位于白云区江高镇南浦村南浦街10号齐宝江(已判决)所经营的地下制假窝点,并封存现场的制假设备等涉案物品。随后彭祥喜接受由齐宝江委托的彭柱(另案起诉)的求情并收受其贿送的3万元。同年4月21日,彭祥喜擅自决定并指示同案人庞延广、李天云(均另案起诉)将封存的制假设备交给彭柱由其安排车辆运走。

  同年4月至9月间,彭祥喜又先后两次收受齐宝江贿送的2.8万元。同年5月19日,公安机关在上述金盆村地下工厂抓获齐宝江等人,并在现场查获上述制假设备及“VIP增大丸”、“蚁力神”等伪劣产品共计539827盒,“SEARLE”、“PROPECIA”、“XANAX”三种假药共50万粒、各种外包装盒等物品一批。

  白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彭祥喜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违法所得的5.8万元予以没收。宣判后,彭祥喜表示会考虑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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