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处长诱奸数名男童 13岁以下男孩160个
(广州日报)13岁的兴仔(化名)喜欢通过QQ漂流瓶结交朋友,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他认识了比自己年长30岁的李军,被其多次诱骗到家中进行性侵犯。日前,广州警方已将李军控制,并查明被侵犯未成年人不止兴仔一人,至少有四名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犯。此外,李军的电脑QQ中还有多达160名13岁以下的男孩联系人。据了解,现年43岁的李军,是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处长,他从2010年8月开始担任该职务。
QQ名“花非花雾非雾”
昨晚,记者到番禺丽江花园一个单元的办公室内见到兴仔的父亲苏先生以及姐夫潘先生,但未能见到兴仔本人。据两人讲述,去年12月,13岁的兴仔通过上网玩“QQ漂流瓶”认识陌生人李军。据苏先生提供的电脑截图显示,李军在QQ漂流瓶上发布的信息称:“我想要广州15岁以下的男孩做弟弟。我可是变态哦……”李军还露骨地表示要和这些“小正太”、“小受受”、谈性、搞基、打飞机等。
李军先后以“俊俊”、“花非花雾非雾”等QQ名结交未成年人,在其QQ之内有160多个13岁以下未成年人。目前警方已查实有4名受害者,兴仔就是其中的一名。李军在QQ上跟兴仔说自己“曾经拍摄过《和平年代》”云云。
李军和兴仔网聊一个月后,正式线下见面。在今年初的一个周末,李军引诱兴仔到西门口广场的家中玩,他先让兴仔玩电子游戏,自己去洗澡,然后围着浴巾出来,乘机摸遍兴仔全身,然后将兴仔拉到主人房,对兴仔实施性侵犯,过程还没有戴安全套。
第一次侵犯兴仔后,李军很大方地塞给兴仔200元,并说:“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哥哥!”李军对兴仔的性侵犯持续了两三个月,每次兴仔都是自己坐地铁去西门口李军的家里。其间,李曾多次给他买零食,每次性侵犯之后都直接给现金,先后给兴仔800多元。记者从QQ聊天截图看到,兴仔多次让李军这个“哥哥”给自己购买Q币、MP3等,有时还主动提出要去李军的家,要求他多给些钱。有时觉得李军要疏远自己,兴仔还感到不高兴,其间两人还经常出现露骨的同性恋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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