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女被逼卖淫案续:唐慧被劳教5大疑问待查
劳教背后
五大核心疑问 亟待调查清楚
唐慧是否“闹访”?“闹访”诉求何在?乐乐被逼卖淫案在侦查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
唐慧的辩护律师胡益华告诉记者,当天他在劳教所中见到了唐慧。她表示,永州市公安局叙述的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与其“上访、申冤”的过程细节多有出入,“之所以持续上访,是因为女儿的案子,从头到尾没有得到公平的处理。”
据记者掌握的该案案卷材料、当事人及律师描述以及媒体的公开报道,永州司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对乐乐被逼卖淫案的处理,存在大量争议性问题。其中,尤以100多名嫖客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民警涉嫌帮助被告“假立功”事件最为突出,这也是唐慧“最不能接受”并持续上访,最终被劳教的关键原因。据《东方早报》
■ 新华社评论
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
怎能这样对待你的人民?
在11岁的女儿被人强奸、被逼卖淫之后,湖南永州母亲唐慧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史称“最牛劳教”。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你怎能这样对待你的人民?
举报和上访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一位悲痛欲绝的母亲要维护女儿的权利,需要经历长期多次“无理取闹”和“上级特批”,才能让司法机关启动司法程序;但以“扰乱公务秩序”被劳教,快得能赶上火箭上天。背后暴露出的当地粗鲁横蛮的执政思维令人警醒。
就在两年前,永州就曾发生过县委书记向公安局发函,要求对访民“依法予以”劳动教养的惨痛教训。取闹一定“无理”,打击从重从快。“穿小鞋”“扣帽子”的方式不断创新,对上访激增的反思却停步不前。
在一个讲求法治的社会,法律是用来明示、预防、校正偏离社会规范行为的,不是某些当政者运用手中的权力恣意践踏民权、恶意中伤民心的工具。
拿什么抚慰你,悲伤的母亲?请还她正义,还她公平,还她权利,还她尊严,还她温暖,还她一个天真纯洁的女儿!现代社会可以用无数种方式回报一位悲痛的母亲,除了劳教!那是撒向“文明”伤口的一把粗盐。
责编: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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