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汁里打迷药 江苏滨海两男子轮奸女网友
(中国江苏网)往饮料里注入迷药,骗女网友喝下后实施强奸并抢劫。日前,江苏滨海法院一审宣判两名被告杨某、张某犯抢劫、强奸罪,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和八年九个月,均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份,被告人杨某和张某预谋在网上购买迷药“三唑仑”(氯硝西泮,别名氯硝安定)用于抢劫。3月10日,被告人杨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外地女网友杨某某。3月11日,杨某通过电话邀请杨某某来滨海玩,并约好由杨某开车去接杨某某。杨某、张某在接杨某某回滨海的途中,杨某指使张某买来椰子汁等饮料,乘杨某某不备,用针筒将“三唑仑”打进椰子汁中。杨某某喝完带有药水的椰子汁后,不久便失去意识。到达滨海县城后,张某将杨某某带至滨海县东坎镇某宾馆209房间。在房间内,被告人张某和失去意识的杨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并将杨某某脖子上的黄金项链抢走。嗣后,张某将房间门卡交给杨某,杨某到房间后看到杨某某裸睡在床上神智不清,遂又和杨某某发生了性关系。3月12日上午,杨某将抢得的黄金项链卖至县城某金银加工点,得款人民币3450元,后分给张某人民币600元。经滨海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5371元。
案发后,追回被劫黄金项链1条,被告人杨某、张某退出全部赃款,均交被害人领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麻醉的方法劫取财物,并违背妇女意志,奸淫被害妇女,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强奸罪。且抢劫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应当按照两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别予以处罚。被告人杨某、张某一人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杨某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现于缓刑考验期间再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并罚。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协助侦查人员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编:邓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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