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男生拒分手将女友毁容 法院下令禁其恋爱
(扬子晚报)一对大学三年级的校园情侣,因恋爱纠纷引发血案。案发时未满十九周岁的丁敏远拿起碎裂的镜子玻璃划向女友刘慧慧的面颊,在女友的脸上留下3道长达数厘米的疤痕,致其面容毁损,构成人体重伤。日前,苏州金阊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丁敏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时对其发出该院首个“恋爱禁止令”,在缓刑期间,禁止他主动与被害人接触,一旦违反禁止令的规定,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他自私的爱
“得不到你,我让你这辈子没脸见人!”
女友要分手,他拿玻璃划花她的脸
2011年11月4日晚,苏州市虎丘路月季园8幢101室内,一对大学生情侣正在推推搡搡。
“滚……你给我滚出去!我们性格不合,在一起不会幸福的!”女孩手拿拖把朝男孩身上乱戳。“不要提分手,我求求你!我知道错了!以后天天陪着你,再也不去网吧了!再给我一次机会吧!”男孩带着哭腔苦苦哀求。
“认识你快两年了,这两年里,我给过你多少机会?”女孩很生气,“让你不留长发,你至今还留着!让你不穿奇装异服,你至今还披红戴绿;让你不要打耳洞,你至今还戴着银耳环;让你跟我一起上自修,你至今没上过几次!让你跟我一起打零工,你一有时间就泡网吧!你是一个男人吗?你能给我安全感和幸福感吗?你走吧,赶紧走吧!”一通数落后,女孩使出全身力气推男孩出门。
“啪……咔嚓……”在推力惯性的作用下,男孩后退五六步,一手拍在身后梳妆台的镜子上,顿时,碎玻璃散落一地。
这时,惊人的一幕发生了。被震怒的男孩抓起一块玻璃碎片就划向女孩的面颊。
“不要啊!救命啊!”女孩惨叫着哀求,“得不到你,我让你这辈子没脸见人!”男孩完全失去了理智,接连在她脸上划了三下,鲜血瞬间渗出,覆盖女孩整个面颊,染红了衣衫。
2012年8月2日,检察机关指控称,因感情纠纷,被告人丁敏远持碎玻璃片在被害人刘慧慧住处将其脸部划伤,致被害人刘慧慧左面部疤痕长5.3cm,左眼外至左上唇疤痕长7.5cm,右颊部疤痕长4.3cm。经司法鉴定,以上疤痕已致面部容貌毁损,构成人体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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