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原副市长受贿获死缓:提拔无望想捞一把
(检察日报)判决结果:2010年12月29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法院判处陈光礼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罪事实:2002年10月至2009年2月,陈光礼在担任四川省达县县委书记和宜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在达县主持全面工作和在宜宾市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1个单位或个人在争取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施工事宜、推进施工进度、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请托人送的人民币2222万元、美金10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03万元的越野车一辆。
“感觉提拔无望,考虑自己今后的路”
2002年底,我从四川省盐亭县委书记任上交流到达县,任县委书记。我是交流干部,虽然政绩不错,群众基础也好,但到了提拔的关键时刻,和当地干部比起来始终处于劣势。我没有当地干部人熟,因此在2007年以前的几次干部推荐中,我都没有入围。
在这种情况下,我回老家绵阳工作的愿望更加强烈,并多次向组织提出请求,但都没有回音。2007年换届,我在达县工作也满一届了,感觉自己提拔无望,回老家工作也无望,换届后可能就是到市级某部门工作而已。因此,在这期间,我的思想发生了深刻变化,认为自己是交流干部,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工作了几年,苦干了几年,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是该考虑一下自己今后的路了。
这时候,我就有了“换届捞一把”的想法,认为现在不收钱今后就没有机会了。
因此,在2007年初换届后,我对于朋友送钱、送物不再拒绝。我还认为,这时候他们还送钱给我,够义气,是真正的朋友。2007年及以后收受的贿赂,占了我受贿总额的95%以上。错误的思想,引导着我迅速滑向犯罪的深渊。
“适应大环境,随大流挣钱”
到达县后,通过和当地干部的交往,我发现他们不少人都有“捞钱”的想法。他们有的经商挣钱,有的搞工程挣钱,有的当中介挣钱。总之,他们挣钱的门路很多。虽然达县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在四川不是很好,但有些干部的收入却是可观的,当然收入来源主要是隐性收入。因为他们有钱,许多人都在成都买了住房。
久而久之,我的心态也变得越来越不平衡,认为“他们收得,我也收得,随大流吧”。有了这样的心态,我自然对朋友送的钱收得心安理得。我甚至还错误地认为,收朋友自愿送的钱,比他们用其他办法挣钱还要文明些。
正因为有了“适应大环境,随大流挣钱”的想法,我收起钱来就无所顾忌,钱财越收越多,最终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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