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给岳父“开后门” 违规放贷61万获刑
(大江网)身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却隐瞒贷款实际使用人,隐瞒贷款的目的、用途,多次违规发放贷款共计61万元,致使贷款本金58万和利息至今未收回。日前,记者从南昌县法院获悉,被告人樊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樊某现年46岁,南昌县人,自1983年起,他就在南昌县泾口乡农村信用社工作。2004年,樊某的岳父熊某因投资修路需要资金,就找到做信贷员的樊某帮忙,按规定,熊某非南昌县籍户口,不能获得樊某所在乡镇的信贷业务。但为了帮助岳父获得贷款,樊某就让熊某以当地人名义贷款。后来,樊某为熊某违规放贷45万元。而这笔贷款全被熊某用于投资修路,后亏损导致42万元至今未归还。此后,樊某不下10余次违规发放贷款共计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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