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17人收售死猪肉1元买进4元卖出
(东方早报)嘉兴市中院昨天审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死猪肉案。涉案17名被告形成收购、加工、运输、销售“一条龙”式的猪肉收售链条。涉案金额最多的一人达800余万元。
检方指控,2008年底以来,董某等3人在南湖区凤桥镇董某家中设立非法屠宰场,纠集沈某等7人收购、加工、销售死猪肉。另张某等2人与他人在凤桥镇、新丰镇等农户家中收购死猪销售给该非法屠宰场。凌某等5人明知该非法屠宰场加工、销售死猪,仍予以收购、运输、销售给他人食用。据了解,董某等人在庭审中交代,他们到农户家收购是每斤1-2元,“卖出去是4元一斤”。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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