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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布今秋开学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收费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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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6 12: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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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为了让学生新学期明明白白缴费,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和武汉市教育局联合公布了今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与去年相比,今年中小学收费标准没有变化,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所上涨。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等6个区的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3个乡镇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借读费;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初中、小学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只缴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安排在武汉市公办初中、小学就读,与该市城镇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武汉市红领巾寄宿学校等11所民办学校的收费,实行“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对201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学生按现标准实行,此前入学的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收费。

  备受关注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与以往有较大变化。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与今年春季的标准对比,首先是收费项目有变化,以前有杂费、保教费、加收保教费和冷暖设备使用费四类,今年公布的具体标准只有保教费一项,伙食费标准由幼儿园据实收取,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其次,在收费标准上,总体上普遍费用提高。以全日制省级示范幼儿园为例,若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此前按照标准每年的费用是3700元以内,现行标准是4600元,上涨了900元,涨幅达24%。

  业内人士分析,多年来公办幼儿园一直维持原收费标准未变,而随着近年物价上涨,办园成本逐渐提高,一些公办园周转比较困难,此次收费标准适当上调可能是为了缓解公办园的这种困境。

  根据规定,民办幼儿园根据各自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因素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武汉市物价局、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实施收费前进行收费公示。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责令全额退款外,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监督电话:武汉市物价局:12358、武汉市教育局:65608550。

  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今年秋季中小学生开学时间为9月1日(本周六)。由于开学刚好赶上周末,9月1、2日(星期六、日)的课程按星期四、五的课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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