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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布学校春季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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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6 13: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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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和武汉市教育局联合公布春季学校收费政策(详见附表),与去年秋季相比,今年春季的收费政策没有变化,备受关注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也不变。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除责令全额退款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3个乡镇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借读费;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初中、小学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只缴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安排在武汉市公办初中、小学就读,与该市城镇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11所民办学校对新入学学生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

  监督举报电话,武汉市物价局:12358,武汉市教育局:027-656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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