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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女大学生称在公交上遭某局下属所干部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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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07: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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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26日晚,在南充市区7路公交车上,19岁的大二女生小林(化名)感觉有男子非礼她,遂告诉同车的父亲。双方产生冲突,扭打在一起。

    小林声称非礼她的男子,系南充市某局下属所干部蒲某。当晚,他身穿制服下班回家。但他否认了小林的说法,并称自己的名誉受到侵犯。

  当晚6时许,小林与父母一同乘车回家。小林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左边靠窗的位置,父母则坐在车门附近。车行至育英路站,蒲某上车了,坐在小林旁边。

  据负责协调的民警介绍,小林称蒲某不断用左手肘部撞击其手部、胸部等位置。随后,小林站起来告诉在前排的父亲。“是哪个?”记者在监控视频中看到,事发时间为当晚6时54分,小林当时跑到父母旁边,父亲立即走到最后一排,与蒲某扭打起来,双方均受了轻伤。记者听到蒲某大声说:“哪个碰她了,哪个碰她了”,并且不断爆粗口。小林的父亲称,因为当时蒲某破口大骂,才抓扯起来。小林在劝解时,被蒲某咬伤了食指。

  蒲某昨日称,自己并没有非礼小林,可能是自己动作过大,碰到了她。蒲某说,当晚叫了朋友来,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因为对方污蔑和殴打自己,所以自己情绪非常激动,确实在语言上不文明和过激。

  是否非礼有待进一步调查

  在当晚协调中,民警通过对双方的调查,并没有发现蒲某非礼小林的实质证据,但蒲某确实有辱骂行为。民警介绍说,由于后排为监控死角,是否非礼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鉴于小林的父亲先动手,民警希望双方息事宁人,遂提出由小林一家道歉;由于抓伤了蒲某的脖子下方,小林一家赔付一定医药费。小林一家对此表示同意,但是蒲某不同意,称小林及其家人污蔑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但要求其赔付相关费用,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双方一直僵持到当晚12点左右。

  民警说,当晚,蒲某叫了许多人到大队门口。蒲某声称,大队解决不好,就到外面解决,甚至对小林一家人进行威胁。当晚,小林一家由民警护送回家。

  昨日下午3时,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公交大队再次组织调解。记者留意到,蒲某仍不时爆粗口,情绪仍然十分激动。虽然民警不断劝说,希望双方化解此事,但是直到昨日下午6时许,双方也没能达成谅解。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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