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人追赶跳江溺亡 警方称自行跳江拒立案
(新快报)
一个摄像头正对邓健中跳江位置。新快报记者谭欢/摄
邓胜玉拿着儿子邓健中的身份证明。
监控视频显示,落水前曾被多人追赶
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
家属指遭酒吧保安追赶,死者才会攀栏跳江逃避,应究追赶者责任
新快报见习记者 谭欢 黄昆 记者 王吕斌 李国辉
光棍节之夜,24岁的邓健中与朋友在广州喜喜酒吧通宵狂欢。打烊后,在酒吧员工的追赶下,邓健中跳入珠江,不幸溺亡。此前饮酒期间,他与几位客人发生过纠纷。
事发后,辖区派出所以邓健中自己跳江为由拒绝立案。但家属认为,死者是被酒吧保安追赶,无奈之下才跳江的,“如果没人追,他不会攀栏跳江,为什么不追究追赶者的责任?”邓父申诉未果,拨打新快报热线求助。
对此,有律师认为,追赶者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或间接故意致人死亡,死者家属可请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同时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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