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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镇政府在耕地建800万元办公楼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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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6 10: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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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2012年12月28日的济宁市金乡县羊山镇,冬雨如丝、清冷袭人。笼罩在晨雾中的羊山镇烂尾许久的办公楼,宛如一尊灰色水泥巨人矗立在镇郊的耕地里。至今,因建楼引发的占地、欠薪、讨债等遗留问题,依旧时不时在当地掀起波澜。

  以村居搬迁土地开发为交易,交换建设造价800万元的办公大楼,后因土地资格证迟迟拿不到手,大楼因资金超支严重无法继续建设。投资800万元的办公大楼,成了眼下无人愿接手、无人敢接手的烫手山芋。

  耕地上建800万元办公大楼

  “没有土地作抵押,哪敢花那么多钱盖楼。”在羊山镇,记者见到大楼建筑商的合伙人唐某。她向记者出示一份2010年,羊山镇政府与深圳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开发合同》复印件。让他们心甘情愿出资建办公大楼的,正是其中开出的丰厚条件。

  复印件开宗明义:甲方(羊山镇政府)提供给乙方两块项目开发用土地,供乙方开发使用,面积大约为壹百肆拾亩……乙方无偿投资800万元承建羊山镇政府行政办公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按图实际面积)。

  羊山镇政府以140亩土地为代价,换取建筑商投资兴建办公大楼。合同第5条规定,“按金办发(2009)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壹仟万元新农村补贴资金,在乙方施工的行政中心办公楼主体封顶时由甲方办理到乙方账户。”记者了解,140亩土地是原先计划两处村居整体搬迁地。

  正是第5条条文,建筑商才先期垫付资金建楼。“当时镇里招商引资的干部,带着到圈起来的地上说这是80亩,另60亩马上会征用,手续在办理,就安心建楼吧。”

  附近一村民说:“大楼下面之前全是耕地,种着大蒜,被镇政府强行弄走了。”假如办公大楼广场后院完工的话,将足足占地几十亩。但在主体工程完工之时,建筑商发现土地许可证迟迟办不下来,“意味着合同规定的壹仟万元不能到账,而之前垫付的800多万元也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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