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嫌犯无罪获释 被当地政府安排“疗养”
(新华网)昨天,安徽亳州蒙城县代克民、李保春、李超3人被法院宣告无罪。8年前,他们被警方逮捕,关押在蒙城县看守所,被控是该县12年前的一起致3死2重伤灭门案的犯罪嫌疑人。本报曾报道,代克民等3人曾3次被亳州中院判处极刑,均被安徽高院发回重审,这是亳州中院第4次宣判。
虽然法院判决他们无罪,但他们并未能立即回家,而是被当地政府安排到外地“疗养”,记者未能直接采访到他们。
法院门口戒备森严
昨天7点多,蒙城县法院门口两侧站有两排民警,附近也已设置警戒线。附近道路被警方封锁百余米。8点50分左右,多辆警车鱼贯驶来,从法院南侧后门驶入。
庭审仅准许每名当事人的2至3名家属进入旁听。据旁听人员介绍,此案上午9点宣判,法官称已按程序传唤被害人家属到庭,但他们没来,庭审过程未出现异常骚动。宣判过程不足20分钟。
判决书称,2002年8月3日夜,蒙城县乐土镇双龙村前代庄村民代坤及其女儿代晶晶(1997年5月16日出生),爷爷代克俭被杀害,代坤父母代春亮、胡彩荣被砍伤。检方指控被告人代克民与被害人代坤因家族矛盾,产生报复想法,和李保春预谋后又邀集被告人李超,于2002年8月3日夜,分别持斧头、锤、刀,由代克民带路来到代坤住处,制造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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