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女子因开车被判180下鞭刑 多国仍使用鞭刑
1984年,一名印度男子和一名斯里兰卡女子在阿布扎比法庭被判以石击毙,但由于他们外国人的身份,后被改判鞭刑。
1989年在沙特,四名涉嫌参与圣城麦加炸 弹谋杀案的男子被判处一人遭鞭答1500下,另三人每人遭鞭答1000下,他们实际上也就是被判了死刑。
1986年在北也门,一位男子由于浮乱罪而被当众鞭答1000下致死。
在巴基斯坦,性方面的罪行(被称为鞭罪)要处以100下鞭答。要是受刑者受刑之后尚余生息,他将根据刑法法典被众人乱石击毙。
然而,近年来,施行鞭刑最多的国家也许当属莫桑比克。1983年至1990年间,有两百多人由于黑市交易、偷盗和好 淫被法庭处以该刑。判罚一般是在背部、肩部和大腿处鞭答九十下。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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