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爆炸案凶手获死刑:动机仍未明

(郑州晚报)4月2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11月6日发生的“山西省委门前爆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丰志均被判处死刑,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案发5个多月后,丰志均制造爆炸案的动机依然不明。官方称其“报复社会”,但未解释报复社会的原因。丰志均的妻子则表示,其存在精神障碍。
丰志均一审判死刑不上诉
据新华社报道,2013年11月6日2时40分许,丰志均携带9枚自制的爆炸装置安放在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附近。当日7时40分至8时许,9枚爆炸装置在其设定的时间陆续爆炸。
爆炸具体地点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两侧的绿化带内,北侧为山西省委正门,南侧为山西省科技厅。该案造成1人当场死亡、17人受伤。
2013年11月8日凌晨2时,警方宣布该案告破,犯罪嫌疑人丰志均在太原被抓捕归案。事发后,警方从丰志均住处缴获了私自制造的爆炸装置,发现了大量犯罪证据,并查获了其作案时驾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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