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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传销被骗喜欢上小孩 曾5年多次猥亵7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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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3 15: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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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后,被告人刘志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摄/法制晚报记者 邹艳
   法制晚报讯(记者 邹艳 实习生 王欣桐) 2009年至2013年底,来自河北的刘志对7名男童多次实施猥亵。8月27日,丰台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刘志有期徒刑五年。“以后别人对你的孩子这么做你会怎么样?”当本报记者在法庭上追问被宣判后的刘志时,他说:“杀了他。”他有一个3岁的孩子。

  庭审后,丰台法院专门邀请了心理专家蔡晨瑞对刘志进行心理疏导。蔡晨瑞表示,性心理问题的出现一般都跟青春期的记忆有关。刘志是一种恋童癖的性心理,拥有这种心理的人在公众面前是比较自卑、敏感和害羞的,但是一旦转换成行为就触犯了法律。

  事发 因传销被骗 喜欢上小孩

  刘志称,2007年他来北京时被朋友骗进传销组织,在传销组织内部他被要求吃发霉的饭菜,还挨打,从此对成年人开始有戒备心理,因而喜欢上了小孩。刘志表示,他没有朋友,除了家人,小男孩是他唯一的交际圈。

  自2009年开始,刘志约一些小男孩去自己的家或者小树林等僻静场所,对他们进行猥亵,然后给对方一些钱。那些被猥亵的男孩害怕刘志,并且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一个男孩甚至帮刘志介绍自己的小伙伴供他猥亵。到2013年底案发时,他猥亵了7名男童。

  刘志将小孩带到隐蔽的地方实施猥亵,然后给予他们钱或者带他们吃麦当劳等。这些被猥亵的男童大多在十二三岁。面对法官,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在他看来,猥亵男童并非过错。

  打骂威胁孩子 性侵持续五年

  刘志对孩子们的性侵持续了五年,大多数孩子是他长期猥亵的对象。然而这些孩子竟然没有告诉家长,甚至有一个孩子帮忙介绍自己的小伙伴给刘志,那样他也可以得到好处费。

  “我怕如果不同意,他(刘志)打我。”一个被猥亵的小男孩小明说。尽管刘志不承认自己威胁过这些孩子,但多名受害男童表示,刘志曾骂过他们,并且威胁过说要打他们。直到2013年底,一位家长发现孩子的不正常,在追问下,孩子道出隐情,才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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