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后1年只过3次性生活 妻子不堪忍受离婚
晓晓家住衡阳市雁峰区,2013年年初,晓晓和龙俊(化名)领了结婚证。婚前,龙俊一直未越雷池半步,晓晓对此感到很欣慰。
一开始,晓晓只说离婚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见两人还年轻,便做小两口的思想工作。然而,晓晓坚持要离婚,原因直指夫妻生活不协调,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和夫妻感情。
“一年多总共就3次,每次不到3分钟。”晓晓当庭控诉,并拿出一叠医院病历资料证明丈夫确实不行。龙俊也承认自己性功能有一定问题,但正在积极治疗。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生活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男方存在一定程度的性功能障碍,严重影响双方夫妻生活质量 ,可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晓晓要求离婚,理由正当。对此,法官给龙俊做工作,告知他如果去做法医鉴定或由女方另行举证会在一定范围内对他造成不当影响,建议双方息诉和解。
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友好分手。■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向秋莉 通讯员 李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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