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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抄错车牌导致无辜车主交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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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16: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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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金报 记者王大鹏)别人的车在咸宁被贴了罚单,却算到了自己头上。车主谢先生昨日来武昌车管所年检,遇上“躺着也中枪”的闹心事儿。“明明是交警犯的错,为什么要让我买单?”对此,咸宁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由于罚款已交,违章记录已不能修改。

  昨日,谢先生介绍,前日,他来到位于武昌的车管所,为自己的新车办理年检,得知自己竟有一单异地的罚单没有交清,处罚决定书上显示,谢先生在去年5月27日17时27分,在温泉路与茶花路交叉路口有违规停车的记录,罚款100元。谢先生从事酒店管理工作,经常在外地出差,所以没有多想,当日即交了100元的罚款。

  孰料,在随后领到的异地代收专用票据上,谢先生惊讶地看到,票据上所写的违停地点是咸宁市,处罚单位是该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可我从来没去过咸宁啊!”谢先生仔细回想后,感到莫名其妙,对罚单的真实性提出了异议。


  昨日15时,记者陪同谢先生来到武昌交通大队,申请调取现场监控照片。照片显示,违法车无论是车型还是车牌均不是谢先生的车。谢先生称自己的是一辆灰色吉利牌轿车,车牌尾数是“25”,而违法车为一辆黑色雪佛兰轿车,车牌尾号是“55”。面对如此明显错误,武昌交通大队的办事民警称:“此罚单由咸宁警方开具,武汉交管部门无权限予以变更。”

  随后,记者联系到咸宁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赵少城。对于谢先生的“乌龙”罚单,赵少城称,由于谢先生缴纳的罚金已入国库,他们也无能为力,不能做修改了。“如果罚金还没缴纳,我们就可以修改交通违法信息,但如今不行了。”赵少城提醒谢先生在收到处罚单后,及时去当地警方查证正误。

  对此,谢先生并不满意。他称,处罚决定书上没有写他在哪座城市违章了,如果不交罚款,压根不知道是咸宁啊。他还认为,一百元钱并不多,但让他为交警的错误买单太不合理。

责编:江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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