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女大学生潜逃5年 期间曾因盗窃入狱
(华商报 记者 陈雪 通讯员 闫劼) 延安男子吕某因与妻子离婚发泄情绪,去校园强奸了女大学生,后又抢劫财物。2014年10月30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以强奸、抢劫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2009年期间,吕某因生意赔钱与妻子引发感情矛盾,而后离异。由于生意失败,与妻子离婚,吕某对生活失去信心,开始抱怨生活对自己不公平,于是经常在延安大学校园里出现,寻找发泄对象。
同年8月9日的凌晨,吕某在延安大学第五排窑洞院里发现女孩李某在读书,便佯装搭话接近李某。吕某看见四周无人,就抓住李某的手强行拽到五排窑洞第26间窑洞,用刀胁迫,将李某奸淫。吕某还发现李某身上装有170元现金,就强行拿走后逃离。
吕某在潜逃时,在南宁市因盗窃进监狱,于2013年10月25日释放。今年2月25日,潜逃5年的吕某终于在佛山市一网吧出现,被佛山市公安局抓获归案。经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吕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遂判处吕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
责编:江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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