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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安精神病发作持刀扎死同事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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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1 09: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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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王某在银行当保安时,因琐事与同事发生争执,持刀将同事扎死后投案。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

  王某现年31岁,案发前和邓某等3人在大兴区一家银行当保安,同住在银行二楼的保安室内。

  据王某供述,邓某平常总欺负他,他一直忍着。2013年8月8日6时许,邓某怀疑他拿了自己的鞋刷子。双方发生口角,邓某用墩布戳他胸口、将他踹倒在地。他站起来从一个铁皮柜子拿出一把水果刀,朝邓某胸口扎了4刀。邓某跑出宿舍后他追了出去,看到邓某倒在地上,胸口流了很多血,他就回宿舍打电话报警。

  据王某的姐姐说,王某患有精神病,家人在2006年3月将王某送到大兴区精神病医院住了两个月。王某出院后一直靠药物控制病情。案件审理期间,王某的亲属已赔偿邓某家属一万元。

  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王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疾病影响,辨认及控制能力受损,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王某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自首情节,且其亲属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邓某家属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丧葬费共计4.2万余元。

  责编:彭莹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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