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儿子不尽孝却告国土局 诉讼解开赡养之结
又是一对为争家产闹翻的骨肉至亲。
近日,抚州市临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告官”案子,原告是76岁的周大爷,按他的初衷,他想要的是“赡养费”,最终告的是抚州市某县国土资源局。
周大爷说,2012年,抚州市某县城区扩建,周大爷所在的镇属企业用地被政府依法征收。按政策,政府给周大爷安置建设用地一块,而抚州市某县国土资源局最终却将本应是周大爷的土地划拨给了周大爷的两个儿子使用。
周大爷的两个儿子周大生、周小生,以第三人身份与被告坐在同列。父子三个相对而坐,距离仅约3米,可这咫尺竟似天涯。
父亲同意将安置地赠与两儿子
都说养儿防老,可周大爷说,他的两个儿子就是来“讨债”的:“大儿子好吃懒做,小儿子喜好赌博。很多年了,我们父子关系一直不好,在一栋楼里住楼上楼下,可他们在过年过节的时候都不来叫我一起吃顿饭!”
尽管如此,当县里有政策说被征地户可以分配安置地时,周大爷还是毫不犹豫地把安置地赠与给两个儿子。
“我老了,没几年可活了,这地终究是要给他们兄弟俩的,直接给他们可以省下一大笔费用。”周大爷无奈地回忆道。
2013年7月,根据周大爷所在的镇属企业和镇政府报上来的安置人员名单,抚州市某县国土资源局将本应划拨给周大爷的160平方土地,直接划拨到周大生、周小生名下。随后,抚州市某县人民政府给周大生、周小生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
“赡养”纠纷让国土局成被告
政府安置给周氏兄弟的160平方米土地位于抚州市某县中心城区,市场价值在百万以上。
看着老父亲把这百万的财产送给哥哥,两个哥哥还不肯负担赡养义务,周大爷远嫁他乡的两个女儿不干了。
2015年端午节,周大爷的两个女儿来到老父亲家里,旁敲侧击,督促着老爷子去向周氏兄弟索要赡养费用。
周大爷说:“想着自己把最后、最值钱的家当给了两个儿子,他们却对我不管不顾,加上两个闺女的影响,我就开口向他们兄弟俩每人要了20万元的土地补偿费用。”周大爷道。
可两个儿子不仅一分钱不给,还以老爷子自己自愿将土地赠与给他们为由,将周大爷赶了出来。
周大爷越想越生气,决定把赠与出去的土地给收回来。经咨询律师,2015年8月,周大爷把抚州市某县国土资源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县国土局给两个儿子做出的土地划拨决定。
法庭激辩赠与是否真实
庭审中,周大爷表示,原告所在的镇属企业土地被征收,其安置对象应为其职工即原告,而被告某县国土资源局却将应划拨给原告的建设用地划至第三人名下,明显错误,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抚州市某县国土资源局答辩称,被告的划拨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时原告虽属镇属企业职工,但其获得安置地的权益事实上已赠与给第三人周氏兄弟。
第三人周氏兄弟述称,父亲的安置地权益事实上已经赠与给两兄弟,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作证。
就这样,各方就周大爷是否同意过将土地赠予给周氏兄弟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因赠与的真实性非本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范围,案件到此似乎走入僵局。
行政诉讼解开“赡养”之结
庭审结束后,鉴于本案看似一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实则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及赡养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地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希望能够化解纠纷。
在多方合力下,周氏父子达成和解协议:一、周大爷撤诉;二、周氏兄弟支付周大爷土地补偿款25万元,周大爷将土地赠与给两儿子,此后就该土地再无任何纠纷。
10月16日,依据周大爷的申请,抚州市临川区法院裁定准予周大爷撤诉。
事后,周大爷表示,自己之前确实口头同意过将土地赠与给周氏兄弟,但没有任何书面材料,可谁叫两个儿子不尽孝,这也算是给两儿子一个教训吧。
“这25万元钱,自己也不会独吞,其中10万给两个女儿分了,余下的15万就留给自己养老吧。”周大爷最后说道。
实习编辑:王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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