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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服刑18年出狱成黑户 没身份证户口不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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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08:4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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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一起盗车案获判无期徒刑,坐牢18年内6次减刑,直到今年6月12日结束牢狱生活。但令郑元峰没想到的是,自己带着650元路费及一纸刑满释放书走出监狱,却发现不仅身份证没了,而且在老家汕尾市陆丰市派出所内,自己的身份也无法查到。

  查无身份 无法补证

  1997年因在深圳南山区偷窃一辆轿车被判无期徒刑,郑元峰在广东番禺监狱服刑15年零2个月后,入狱18年刑满释放。

  6 月12日上午9时45分,监狱干事将郑元峰带出牢房,走到监狱大门口,守卫大声询问“姓啥、名啥、哪里人、何时入狱、判多少年?”郑元峰在牢里已见证无 数,这是出狱人员要面对的最后一次盘问。“郑元峰,家住广东省陆丰市博美镇禾均村……”郑元峰高声回答着。监狱方面向郑元峰开具一张释放证明书,并发放 650元路费。

  郑元峰离开时,身上未携带多余物品。出狱前,他兴奋地将伴随自己十几年的判决书、减刑裁定书扔掉,告诉自己终于熬完 了。离开监狱,郑元峰与前来接他的女友阿杨,乘车前往东莞樟木头,随后乘车前往陆丰老家。“他们(监狱工作人员)告诉我要尽快去户籍所在地办户口。”郑元 峰说,由于没身份证,经过几番辗转才抵达陆丰博美镇,直奔派出所办理户籍。

  但郑元峰没想到,即使出示刑满释放书证明,民警在户籍系统内没有查到有关他的任何信息。郑元峰说自己是孤儿,1989年前后在博美镇禾均村内通过村里老人办理一张身份证,一直使用到1997年被捕入狱前。

  找工遭拒 几乎崩溃

  郑元峰在博美镇街头流浪整宿,只好打算乘车回到广州。由于没有身份证,坐车买票很不方便,最终只好选择先去佛山南海转公交车到广州。

  “我的证件总会把人吓到。”郑元峰回忆,在佛山顺德转车时,有警察检查身份证,他就将身上仅有的一纸释放书拿出。民警看到他的特殊身份,随身未带身份证,随即将其带到派出所调查问话两个多小时。

  换乘三辆车,经过一天行程,郑元峰到达广州流花车站,却不知道该去哪。流浪期间,经救助站工作人员指导或许找监狱可以要回身份证。但广东省番禺监狱相关负责 人向主任表示,郑元峰入狱时并未携带身份证等证件。郑元峰想去找工作,但不论餐馆还是超市都回复“要工作肯定要登记身份证”。

  证件丢失,没有身份,让郑元峰彻夜难眠。郑元峰说,今年10月,虽然自己在樟木头一家餐馆找到送外卖的工作,每送出一份自己可以赚取0.5元。但他想确定自己的身份,找一份稳定的工作。

  凭释放书 不给办证

  最近,南都记者陪同郑元峰前往在陆丰市博美镇派出所,民警查询后告知没有任何信息,而且现在博美镇没有禾均村,“博美的几个村在上世纪90年代被划分出去, 成立新的内湖镇,你们去那里问问。”随后,郑元峰来到内湖镇派出所,民警称禾均村目前属于内湖镇,但系统内没有他的信息,仅凭释放证无法为他办理身份证。

  广 东番禺监狱方面说郑元峰入狱时私人物品中没身份证等证件,但郑元峰反复强调被捕时身上有身份证。据了解,在深圳看守所关押三年后,郑元峰于2000年3月 被广东高院以抢劫、绑架、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当年转至广东番禺监狱,“被捕时身上着身份证、暂住证。但因为判了无期徒刑,这些东西去了哪里,根本无心在 意。”郑元峰说,判决书及释放书上的户籍信息就与身份证上一致的。由于自己有确实身份信息,释放书上才未标注“无名氏、自报名”等特殊情况。

  对此,广东番禺监狱向主任回应,犯人释放书上的户籍信息是根据其判决书内容所表述,而判决书上内容是否真实需由办案的公安机关核实。

  律师建议

  找回判决书办理户籍 若不受理可行政起诉

  广 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张扬律师说,刑事案中犯罪嫌疑人从被捕、起诉到最终判决入狱需要十几个环节,其身份材料在何时遗失很难查证。通常情况下,判决书上所写的 身份信息是依据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再加上法院审核后所认定。因此,在郑元峰的判决书上必然有其详细身份资料,包括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等。建议到当年审理 案件的法院去寻找案件的判决书等档案,通过这些材料至身份所在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若当地公安不办理,可提起行政起诉。

实习编辑:王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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