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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太无法忍受儿子家暴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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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0 08:03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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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无法忍受儿子多次对其施暴,78岁的杨老太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日前海淀法院受理该案。

  杨老太称,自2015年以来,儿子高某多次到其住所挑起事端,对其言语威胁甚至殴打。今年3月26日上午9时许,高某再次闯入杨老太住所将其推倒,双手掐其颈部,并抢走她的身份证,杨老太随后报警。因疼痛难忍,杨老太被送至积水潭医院,经诊断为腰椎骨折。杨老太认为,她正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对其生命造成威胁,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反家庭暴力法》中增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责编:邓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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