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6次报假警举报卖淫 称总感觉被失足女电击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一男子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拨打“110”报警电话达46次,每次都谎报“有人卖淫”,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舒服。
今年3月31日晚,龙江警方接到一名群众来电举报称,在仙塘商业街某出租屋内有卖淫。根据报警人提供的门牌地址,郭姓警官很快就找到了涉事的出租屋,并在屋内迅速控制了一对男女,接着对两人的身份进行核查,但发现这对男女是夫妻,根本没有报警人所说的卖淫。
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望着饱受惊吓的夫妻俩,郭姓警官的心里满是歉疚,他一边不停地进行道歉,一边心想是否搞错地址了,经过与指挥中心的再三确认,证实并没有弄错地址。于是,他回拨了报警人的电话,想再次确认卖淫地址,却发现报警电话已关机。
郭姓警官回到单位后,把事告诉同事,立即引起其他民警共鸣,原来他们也遇到过这种情形。于是,郭姓警官立即收集了辖区的涉黄举报,发现近期的电话举报多达14宗,都是同一个“152”开头的举报电话,举报的地点集中在仙塘商业街,而且民警到场调查后均查无此事,因此他初步判定报警人有谎报案情嫌疑。根据郭姓警官反馈上来的信息,龙江警方迅速立案侦查,并于4月8日晚在仙塘某出租屋内将嫌疑人抓获。
顺德城市网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名叫朱某富,40岁,江西人,承认多次谎报案情。从2015年6月10日至今,通过用手机拨打110或者手机短信报警等形式,朱共谎报涉黄案情达46次,每次举报均被证实为假。
当民警问及作案动机时,朱某富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他自称经常会出现不舒服的感觉,好像被失足妇女用电棒电击,但每次只要拨打了110举报卖淫,不舒服感觉就会立即消失了,于是渐渐迷恋上举报卖淫的感觉。
目前,朱某因涉嫌谎报案情,被警方行政拘留。
责编;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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