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在娃头上放鞋 家长起诉索赔63820元
3龄童午休不睡觉,老师在娃头上放鞋。7月1日,华商报A04版报道了城东一位家长给孩子兜里装录音笔,记下幼儿园老师惩罚孩子的情景。目前,家长将幼儿园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63820元,碑林区法院已立案受理。
午睡时老师给幼儿头上放鞋
投诉后老师被辞退
3岁多的小男孩壮壮(化名)在骄阳贝儿东窑坊幼儿园上托一班,有次回家说老师打他,还学了老师当时的手势。为弄明白真相,妈妈郭女士买了个小型录音笔,每天送孩子上学时装在孩子衣兜内。听录音后,发现6月20日班级一位吴老师把鞋子放在孩子的额头上,虽然是为了让孩子安静地睡觉,但做法很不合适。郭女士说,听到了很多不应该从幼儿园老师口中说出的侮辱和恐吓小孩的话语,以及存在打掐等行为。向幼儿园投诉后,当事人吴老师承认自己确实在壮壮头上放了鞋,在郭女士提供的视频中,这位年轻的女老师哭着说,自己是在跟孩子玩,想让娃早点睡,没有啥恶意。
事发后,郭女士向碑林区教育局进行了反映,该局6月23日做出处理决定:要求幼儿园立即对涉事教师予以辞退,对家长登门道歉,做好家长和幼儿的安抚工作,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进行全面整改,对全园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培训,整改期限为两个月。同时将该园2016年年检暂定为不合格。碑林区教育局称,涉事老师吴某是陕西工运学院(东窑坊幼儿园协议单位)的一名实习教师,在托一班担任保育员。吴某将手机及鞋子放在幼儿头部属不当教育方法,违背职业道德规范,是违规行为。
考虑到孩子受到了心理伤害,郭女士提出了8万元赔偿,幼儿园不同意,双方多次报警,未得到解决。郭女士曾将幼儿园多段录音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家长称要给儿子讨公道
幼儿园表示积极应诉
近日,郭女士决定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她说,自己收入并不低,之所以打官司索赔,是觉得幼儿园老师的做法太令人气愤,想给儿子讨一个公道,也教育幼儿园能够学会尊重孩子。
起诉书上,原告为壮壮,妈妈郭女士为法定代理人,起诉书称,原告2015年3月进入被告骄阳贝儿东窑坊幼儿园上学,随后原告母亲发现,原告变得脆弱、易哭,总是饥饿、大喊大叫。后经调查发现,原告所在托一班的老师吴某等3人有动手打原告、辱骂原告、不让原告吃饭、让原告额头顶着鞋子睡觉等侵犯原告人身权、人格权等行为,且情节恶劣。被告的行为不仅给原告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更是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63820元等。
据了解,碑林区法院7月25日已正式受理该案。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该园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尚不知道被起诉,但会积极应诉,服从法院判决。
有律师表示,法律保障公民最基本的人格尊严权,幼儿也有人格尊严,不能纵容某些机构或个人对未成年儿童进行无理的伤害。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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