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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课间抢篮球致十级伤残 法院:学校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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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5 15:08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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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晨报8月15日消息,课间活动时因争抢篮球,四年级小学生小浩(化名)被六年级的小勇(化名)推倒,致左手骺损伤、伸指肌腱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他将学校、小勇及其母亲告上法庭,索赔11.7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8月14日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而无责,小浩自身亦负有一定过错,需自行承担四成责任。故判决小勇赔偿小浩5.8万余元。

  课后活动受伤

  据小浩说,去年3月18日下课后,他在操场被小勇恶意从背后推打致摔倒在地,当时左腕疼痛、活动受限。后经医院诊断,其左手骺损伤(左、尺桡骨)、伸指肌腱损伤(左中、环指)并手术治疗。医嘱休息三个月,但为了不耽误学习,一个多月后,他戴着支具坚持上学。此次事故导致他不敢做剧烈活动,且受伤部位不易恢复,伤残对成长造成影响。

  小浩称事发时老师未在现场,且学校设施不完善,监控存有死角。事后,学校拒绝提供监控视频及肇事方的相关信息,并拒绝处理此事,导致索赔事宜无法进行,故将学校、小勇及其母亲一并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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