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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起诉5名子女索1元赡养费 拒不赡养将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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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3 09:40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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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起诉求赡养 三个女儿:给你钱,你也不是我爸

  一个老人,步履蹒跚,孤孤单单的背影让人唏嘘;三个女儿,无人赡养,冷冷凄凄的亲情让人愤慨。

  近日,哈市老人将三个女儿告上法庭,原本女儿们让人发指的做法,却因为一件尘封多年的往事而······

  

“给你钱,你也不是我爸!”七旬老人起诉求赡养,三个女儿为啥这么恨……

 

  无人赡养,孩子不孝?

  张佩文老人住在在道外区地德里小区一间租来的不足10米的小房内,房子阴暗潮湿,老人的全部家当就是一张床和一条狗。邻居们只知道他是个孤老,从来没有亲人和朋友来看望过他。

  老汉每天到小区垃圾筒里和卖破烂者一样去翻破烂儿卖钱。老汉经常搬家,理由很简单:交不起房租就被房主撵走。

  眼看又到了要交房租的时候,老人因为摔伤近一个月没有出门也没有破烂儿可卖。为了生存,也是带着怨恨,将女儿们告上法庭,索要每人每月给予他200元赡养费。老人含泪说,这么多年三个女儿从未看过他,也没给过他一分钱。

  开庭审理,揭开尘封往事

  开庭当天,庭审旁观者都唏嘘不已、痛斥孩子的不孝。可是老人的三个女儿却是怨气缠身,厌恶外露。更让人错愕的是,当法官让三个女儿进行陈述时,三人道出了深藏在心里的秘密:

  ★40多年前,外表帅气的张佩文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女友不断。婚后,就在妻子孙女士接连生下三个女儿, 孩子们都在婴幼期时,张佩文忽然离家出走了,给尚在产褥期的孙女士巨大打击。

  ★没有留下一分钱,也没有透露自己的去向。孙女士在绝望中,靠卖熟食含莘茹苦将三个女儿养大。直到大女儿快上小学时,才有知情人向孙女士透露: 他的丈夫偶然在一次聚会中见到了前女友,当天就和前女友私奔离开哈尔滨了。

  ★40多年过去了,离了婚、被再婚妻子所生子女抛弃、生存困难的张佩文带着一身伤痛回到了家乡哈尔滨。回哈后,他曾联系过三个女儿,想让三个女儿给他点钱。三个女儿立即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老母亲。老母亲听说离家出走近50年没有任何联系的前夫向女儿索要赡养费时,告诉女儿们:“ 如果给这个负心汉钱,你们就不要认我做妈妈了!”。

  在法庭上,三个女儿质问张老汉:

  “在你幼小的孩子无助、需要父亲照顾时,在你的妻子需要与丈夫一起承担抚养女儿的义务时,你在哪里?现在你老了,没有钱了,与他人离婚了想找你生的孩子来赡养,你的请求也许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符合情理吗?”

  情与法,究竟何去何从

  事情虽然百褶千转,但是情归情,理归理。经过法庭依法审理:“赡养”是每一位儿女应该尽到的法律义务。虽然张老汉在年轻时抛妻弃女,做下了情理难容、背叛家庭的不道德之事,但他三个女儿依旧有赡养父亲的法律责任。

  最终,经过法官耐心地调解,三个女儿还是答应了承担给父亲的抚养费。

  

“给你钱,你也不是我爸!”七旬老人起诉求赡养,三个女儿为啥这么恨……

 

  据办案法官介绍:

  《宪法》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也规定: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上活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和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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