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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对"保姆纵火案"被告辩护律师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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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3 10:49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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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司法厅对"保姆纵火案"被告辩护律师立案调查

  12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莫某某的辩护人、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党某某律师擅自离庭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2日,广东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省司法厅对此事高度重视,事件发生后立即派出调查组赴杭州开展立案调查。

  经阅庭审视频、查阅相关记录,结合该案审理法院的司法建议,调查组初步认定,党某某律师涉嫌在庭审过程中不遵守法庭纪律,未经许可擅自退庭,干扰诉讼正常进行,利用网络炒作案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对党某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律师队伍良好的执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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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半小时中止审理

  2月21日9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停止审理本案。审判长依法告知辩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随后,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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