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偷室友电脑 检察官:相对不起诉
封面新闻讯 在成都读书的大三学生姜林(化名),因偷了室友的笔记本电脑,被警方抓获。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了解到,武侯区检察院最终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还委托司法社工对其进行六个月的跟踪考察。
成都市一位大三的学生姜林,在2017年7月,因寝室里面没人起了歹心,将室友的一部笔记本电脑偷走。经室友报案后,姜林被警方抓获。
该案在移送审查逮捕之后,武侯区检察院考虑到姜林虽然是成年人,但并未进入社会,生活阅历、认知能力、法律常识与未成年人相近,运用未检工作委托司法社工,对其进行了社会调查。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姜林是一名弃婴,从小被养父母收养,家庭经济情况很不好。但他平时的表现良好,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多次获得学校奖学金等,平时还经常参加志愿服务项目。
该案承办人在充分听取了姜林父母、辩护人、被害人以及校方的意见后,通过武侯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最终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还委托司法社工对其进行六个月的跟踪考察。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武侯区检察院将未检工作方法,成功拓展至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中。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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