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合同使男子变欠债1400万“老赖”
钱江晚报讯 一个素来重视声誉,没有拖欠款项的生意人,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买不了机票,坐不了高铁,名列“失信者黑名单”。更可怕的是,还得知自己莫名其妙背负了1400万元债务。2017年12月底,这位走投无路的生意人向杭州下城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
近日,好消息传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
突然被列为老赖,想出门都举步维艰
唐海是武汉小有名气的电气机械老板。2016年10月,他要去广州洽谈业务,和往常一样,他在网站上输入身份证想订一张机票,然而系统却跳出四个字“无法购买”。之后他想改坐高铁,发现火车票也没法买。客服答复是他的名字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者黑名单”。
唐海大吃一惊,自己从商多年,一向重视诚信,从未拖欠钱款,怎么会成“老赖”?经过回忆,他慢慢想起1年多前有过一场诉讼。
数年前,唐海曾经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占浙江诸暨某公司19%的股份,之后唐只去过几次进行了技术指导,但从未参与直接经营。后来,该诸暨公司经营不善,被银行以贷款逾期不还告上法庭。唐海作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也一并成了被告,收到传票。
当时唐海正好准备出国洽谈业务,又感觉诸暨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也有独立法人,应该跟自己关系不大,就没有应诉。
现在想来自己变成老赖也许跟这场官司有关。唐海于是赶赴杭州。
一份蹊跷保证合同,让他背上巨额债务
由于上了“失信者黑名单”,乘不了飞机、坐不了高铁和动车,唐海只能驾车急赴杭州。
在办案法院,他看到了案件的判决书。判决书上载明,判决唐海入股的诸暨公司归还杭州某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等费用合计1400余万元。
案件的核心证据,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有“唐海”签字和手印。据此,法院判决他和另两位股东共同对诸暨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唐海的记忆中,自己没有签过这份保证合同,也从未参与诸暨公司的资金运作,但是现在诸暨公司破产,资不抵债,债务就落到了保证人唐海的身上。正因此,唐海成为“老赖”。
检察官发现签名可疑,抗诉终获法院改判
唐海着急地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然而,因他提不出新的证据,再审申请被驳回。而这边失信黑名单就像个紧箍咒,不仅使唐海正常出行成了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些合作商在得知唐海成了老赖后拒绝合作。2017年12月底,唐海向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
承办检察官将调查重点放在案涉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名上。除了让唐海现场手书,还申请对签字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证实,合同上的签名果然不是唐海写的,手印也不是唐海的。
为了进一步巩固证据,检察官对相关案情缜密调查。其中一名股东回忆,签合同当天,唐海并未在公司,他也不知道担保合同上的签名是谁签的。
据此,检察官又重点询问唐海。一番翻找后,唐海找到一张陈旧的火车票,证实在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的当天,他正在从广州回武汉的火车上,不可能在杭州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此,下城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唐海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相应证据,建议法院依法再审。近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关于唐海应承担1400余万元连带担保责任的判决内容。
责编: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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