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城市为文明行为立法 网友:期待落实
新华网讯 近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7月1日起施行”的新闻再次引发热议,近年来,武汉、杭州、宁波、青岛、深圳等多个城市对文明行为进行了相关立法。网友表示:积极支持 期待落实!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是2017年8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的。2017年12月21日,《条例》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1日批准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河南省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性地方法规,也是郑州市首次为文明立法,《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方面对经常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交通违章、污染环境、奢侈浪费等作为重点内容做出了规范。
划重点!看看哪些与你有关↓↓↓这些不文明行为或将被罚钱。
◆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50元
◆随地吐痰、便溺,拒不清理的,处以50元罚款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
遇行人横过马路未避让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未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先行
由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
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或在车行道内停留、嬉闹
通过人行横道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
由交警部门处以50元罚款
注意!设置社会服务制度
违法行为人可以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后
经认定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处罚
这些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郑州将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推行以组织机构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为识别基准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
录入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信息和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
并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
为文明行为立法只是第一步
立法不仅仅要“好看”
更重要的在于“管用”
让每个人都参与到文明建设之列
让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成为一种常态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
(文/冯文雅 综合)
责编: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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