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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办证材料需盖章,交管:没人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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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08:34 来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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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办理许可证需要5日内补齐资料,昨日是第二天,其中一项资料需要蓝田县交管部门盖章,但相关负责人告诉他:“这项业务上级没培训,单位没人会办。”

  申请客运专线许可遇难题

  家住蓝田的王先生是西安920公交客运专线的股东之一,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车队里的56个人56辆车就开始运营这条横跨西安、长安、蓝田的公交线路,成为改革开放后较早的客运行业个体户。

  据王先生介绍,40多年来,车队历经了个体户、联营车队、再到后来由四个公司统一管理。以前效益一直不错,自从四个公司接管以后经营状况不好,股东们一直想要成立公司自主经营。今年本该换车,但车主们不愿意再将钱交给公司,8月27日线路停运,目前由应急车辆暂时运营。

  早在2014年,王先生等几十位股东就已经成立了自己的股份制公司,准备申请920线路的经营许可权,但一直未能成功。今年线路停运,他们刚好申请。向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西安市运管处)递交了许可申请,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让王先生回去准备相关资料,其中一项《申请线路许可风险评估报告》需要蓝田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工作人员给了他一份周至县刚刚完成的范例,称各区县都会按照这个来办理。

  9月10日,王先生来到蓝田县交通运输管理站(以下简称蓝田县运管站),却被告知他们没有权力盖章。为此,他再次前往西安市运管处,运管处给他出具了一份《交通行政许可补正通知单》,上面有西安市运管处经营许可专用章,他拿给蓝田县运管站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依然如此。

  王先生说,为此他找过运管站所有相关科室,客运科、办公室和一位侯姓站长,但都没用,说好的最多跑一趟成了难啃的硬骨头。

  客运科:没有政策依据 我们不能办

  昨日下午3时30分,华商报记者跟随王先生再次前往蓝田县运管站,运管站客运科一位刘姓科长称,按照我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像王先生这样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所以王先生应向西安市运管处提出申请,而且按照政策规定,提供的资料中并没有王先生要求他们盖章的申请线路许可风险评估报告。

  “没有政策依据,我们是不能办的。”刘科长称,许可申请是提交给了西安市运管处,风险评估调查也应该由西安市运管处来调查,如果需要蓝田县协调,蓝田县会配合调查,但是蓝田县不能直接调查盖章。对于周至的先例,刘科长说,不能以先例为标准,必须有相关文件。至于为何西安市会下发通知要求提供这项资料,刘科长称这属于信息沟通问题,需要蓝田县运管站办公室主任向上级咨询。

  办公室:上级没培训 我们没人会办

  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运管站二楼办公室,一位雷姓主任在仔细查看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单》后称,补正单上明确,申请线路许可风险评估报告是由蓝田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所以建议王先生先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即蓝田县交通局办理。王先生提出已经去过了,但交通局称运管站属于交通局下属业务部门,必须运管站先盖章。

  “说实话,之所以刘科长将问题推到办公室,是因为上级没给我们培训过,这项业务我们没人会办理。”雷主任说,西安市几个月前出台“最多跑一趟”政策,给县上下达了37项业务,但未进行培训,不懂业务的人就不能随便盖章。而且客运专线私有化属于新生事物,运管站之前只管理了一个全民所有制的蓝田县蓝通运输有限公司,其他类型的都不会管,需要探索研究。为此,他们给西安市运管处打过好几次电话,让他们进行培训。

  王先生表示,他不能等着管理部门培训完再办理,时限一过什么都晚了,询问能否现场和上级部门电话沟通,尽快解决此事。雷主任称既然王先生已经和运管站侯站长反映过,建议他找侯站长和上级沟通。而且运管站分工明确,这项业务属于客运科,也可让客运科向上级部门咨询如何解决。

  “那我的事情多久能办成?”王先生说,市上说最多跑一趟,但他已经跑了好几趟,事情还是不能解决。对此,雷主任称他不能答复多久能办成,如果王先生不满意,可保留告政府部门的权利。

  上级部门:遇到问题应由县级部门和许可窗口沟通协调

  按照雷主任的指示,记者一行再次返回客运科,刘科长打印了一份法律法规,再次重申了他不能办理的原因,就是没有政策依据。西安市目前执行内容与国家政策不同,所以他们不能执行,除非西安市运管处发函或前往蓝田告知政策依据,他们再配合办理。

  王先生提出是否可以现场给西安市运管处电话沟通协调,电话接通后,西安市运管处客运科一位负责人称,《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单》是由西安市运管处许可科下发的,政策解释权在许可科,许可过程出现问题也应回到许可窗口,或由蓝田县运管站和许可窗口进行沟通协调。至于蓝田县运管站要求发函的事,该负责人表示:“此前和侯站长已经沟通过,侯站长称如果需要发函会和我沟通,不需要王先生来传话。而且行政许可已经下发,没有必要再发函处理。”

  对于刘科长提出的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他称,他们虽然是蓝田县运管站客运科的业务指导部门,但是在许可业务这个问题上,谁对口谁指导,所以应由西安市运管处许可科来解释指导。

  华商报记者 石峥 实习生 朱迪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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