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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捧鲜花等网友,等来的却是法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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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5 10:5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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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孙婷婷通讯员杨兰杨昊雨)“你就是张某吧?我们是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请跟我们回院配合调查。”9月13日下午4时,一男子捧着鲜花,在江岸区金桥大道一大型商场等待初次见面的女网友时,6名干警上来将他团团围住。原来,该男子张某向前女友借款后拒不还款被告上法庭,法院判他偿还欠款,张某拒不履行义务还玩起了失踪。 

  2015年,张某与李某在相亲网站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张某以公司资金周转为名向李某借款50000元。后因感情不和,二人分手。分手后,面对李某多次催促还款,张某不为所动,还叫嚣“有能耐你去法院告我啊!”不仅如此,张某还玩起了人间蒸发。 

  无奈之下,2017年4月,李某到青山区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义务,今年7月,此案进入执行阶段,但张某在收到执行法律文书后仍不露面。青山区法院一方面调查其财产状况,一方面联合公安持续搜寻其踪迹。 

  9月13日,青山区法院获悉,张某将于当日从红安赶至武汉,下午会在江岸区金桥大道一大型商场现身,遂立即组织执行法官、执行员前往蹲守。 

  当天下午2时,6名法院干警到达该商场进行踩点布控。下午3时15分,C-1出口有一年轻男子手捧鲜花,一副等人的样子,但举止很不自然。执行干警暗中将其与模糊的证件照进行对比,断定此人就是张某。当他察觉后准备反抗时,被当场控制。 

  面对抓捕,张某嚷嚷道:“我不去,你们不要挡着我,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见执行干警并未理会,他又马上改口:“我还,我马上想办法还!能不能先放了我?”“不行!因为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向法院进行财产报告,将对你处以司法拘留15天处罚!带走!”执行干警对张某说道。 

  据了解,张某今年30多岁,13日他特意从红安赶到武汉,来见在网上确认恋爱关系的女网友。 

    在被送往青山区拘留所途中,张某说:“被抓那一刹那,我好像从天堂坠入了地狱。”

 

责编: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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