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司机索赔21万,法院扣押搅拌车帮其维权
长江日报5月21日讯司机因公致残,物流公司却迟迟不愿意赔偿。5月2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青山区法院获悉,为保证执行顺利进行,法院执行局找到了物流公司的搅拌车并强制扣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图为执行现场。青山区法院供图
董某受雇于武汉某物流有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19年11月,董某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无法继续工作并落下残疾。2020年8月,董某诉至青山区法院,要求物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2020年11月,青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董某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
因物流公司一直未履行判决,2021年1月,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也多次传唤双方见面并组织双方协商,但始终无法协调一致。
5月17日下午5时,董某致电法院执行局:“法官,物流有限公司的搅拌车我终于找到了,就在一个工业园内。请法院扣押!” 10分钟后,执行干警坐警车赶往现场。
工业园搅拌站内,尘土飞扬,伴着深一脚浅一脚的水泥,在申请执行人的引导下,执行干警终于找到正在运营施工的涉案车辆。在要求驾驶员停止施工并下车后,工地职工纷纷围了上来。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围观群众才退去。
为防止搅拌车因长时间停放导致凝固,执行干警要求驾驶员清空、清洗货仓。随后,物流公司负责人赶往施工现场,在与董某简单协调后,依然未达成最终方案,执行干警决定立刻实施扣押。
执行干警审查了董某的相关驾照资质后,同意由其驾驶。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执行干警坐在副驾驶监督、保障车辆行驶。夜晚路况复杂,天气恶劣,经过30分钟的路程后,终于到达扣押地点并对车辆、行驶证、车钥匙实施扣押。晚上10点左右,执行工作进行完毕。
次日,董某和物流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物流公司负责人声称,企业目前经营比较困难,希望董某再给点时间进行资金周转。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物流有限公司当场筹款3万元并转给董某,其余款项表示将分期履行。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杨昊雨 杨兰)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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