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武汉中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答记者问,网上立案最迟不超过10天

新闻中心 > 首页社会

2021-05-27 19:04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字体:

  长江日报5月27日讯27日,武汉中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上,五位法官就其中大家关心的问题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摄

  记者问:多少钱以内的官司可以申请适用小额诉讼?如果我同意用,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武汉中院环资庭庭长程继伟: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属于法定适用的范围,不需要当事人同意。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但需要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记者问:申请司法确认程序复杂吗?费用高不高?

  武汉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熊青答: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之前,司法确认的范围仅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现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特邀调解名册,对于特邀调解名册内的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也可以进行司法确认,扩大了司法确认的范围。申请司法确认程序简便,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既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是不收任何费用的。

  记者问:简易程序简化了一些审判流程,对案件质量会不会有影响?如果我有疑虑,可不可以要求不用简易程序?

  武汉中院民四庭庭长梅飚答:简易程序简化的是流程,但不减损当事人的权利。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其他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样,都纳入司法责任制,由案件质量考评体系进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

  如果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疑虑,认为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而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可在开庭之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对于这种异议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处理结果有两种,一种是,异议成立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另一种是,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录在案。同时,案件已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当事人到庭应诉的,视为其放弃简易程序异议权。法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出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定情形的,由院长批准,将裁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记者问:以前二审案件只能由合议庭审理,现在也可以用独任制审理了。请问,哪些案件二审可以由法官一人审理?实践中,当事人认同度高吗?

  武汉中院民一庭庭长夏丽华答:本院审理的二审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但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的下列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的;不服民事裁定的。对于二审独任制审理的案件,首先,承办法官在开庭或者调查之前,会明确告知当事人二审独任审理的依据,打消当事人对于二审独任审理的疑惑。

  其次,承办法官会在开庭或者调查之前,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对于审判员独任审理有异议的,在开庭前提出。我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组成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将该情况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提出异议,经过审查,异议成立的,二审应当裁定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记者问:网上立案需要多长时间?通过网上立案的案件,是否还需要到法院提交纸质版的材料?

  武汉中院民二庭庭长李兵答:当事人按照电子诉讼平台的要求提交在线立案的申请和相关电子诉讼材料之后,相关信息会及时到达人民法院的信息系统。立案人员对网上立案的申请,会在系统收到电子诉讼材料之日起7天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如下处理:申请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且诉讼材料齐全的,立案人员一般应当即时审核通过并立案,最迟不超过3天;申请人提交诉讼材料内容欠缺的,立案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原告在指定期限内补齐;申请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立案人员应作在线退回处理并释明理由。

  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在线提交起诉状、上诉状、证据等电子版诉讼材料,也可以将上述材料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进行电子化处理后在线提交。当事人在线提交的材料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但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案件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实体材料原件。(记者陈勇 通讯员王田甜 张英)

  【编辑:刘艳】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