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对冲指数,结果被“冲”140多万,这种投资千万不能碰
长江日报6月3日讯在手机虚拟平台投资对冲指数,以为这是投资新渠道,结果10余天内投入140余万元,被“冲”得血本无归。6月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昌区检察院获悉,该诈骗团伙的9名成员已经以诈骗罪被判刑,其中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年4月,方萍女士(化名)通过网上一篇文章结识了一名投资老师,她被拉入了一个股票推荐微信群。群里的成员有几位投资老师和其他投资者,大家常一起在直播间听投资老师分析和推荐股票。
几天后,投资老师表示:“现在股票不好做,有一个新市场赚钱快。刚刚开设了一个特训营,想赚钱的就加入。”
就这样,投资老师向方女士推荐一款买卖对冲指数的手机软件。方女士发现,在这个平台买卖对冲指数,并不是直接将钱打入平台,而是要先将钱转入一个私人账户,然后由平台助理凭借转账截图再将钱充值进平台。
半信半疑的方女士在微群里询问了两名和她一样进群不久的投资者,对方都表示,这个平台靠谱,他们赚了钱,钱也可以随时提出。
5月7日,方女士向平台充值了17万,并在投资老师指导下开始了交易。当天,她就被告知赚了8000元,方女士也成功地从平台提现了760元。于是,方女士对该平台放松警惕。
第二天,方女士又转入了18万元。然而,投资老师告诉她,由于其他投资老师的失误,导致她的账户亏损了8万元,必须继续追加投资把钱赚回来。
5月12日,方女士只得又向该平台投入了20万元,在投资老师指导下,她把先前亏损的钱渐渐赚了回来。随后,投资老师告诉方女士,由于另一位投资老师错误判断,导致其账户亏损到只有8万元。该投资老师表示,一定会帮她赚回来,但本金太少。方女士向群里另一位投资者打听,对方表示自己情况和她差不多,但相信老师的能力。方女士又“跟风”陆续投入了80多万元。
此后,方女士总是赚少赔多,仅5月14日一单就亏损了40多万元。这时,方女士才意识到这个平台有问题,果断报警。
几个月后,警方将这个利用虚假交易平台进行诈骗的团伙捉拿归案。警方告诉方女士,她加入的股票推荐微信群中除了她,其他人都是诈骗团伙成员扮演的。原来,这个虚假的交易平台是人为控制的,其中用于交易的指数可以随意更改。借助该平台,诈骗团伙采取让投资人赚少赔多的方式骗取钱财,一旦投资人不再投资,他们便会将微信群解散。
【法律链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田第潘)
【编辑:刘艳】
2020年4月,方萍女士(化名)通过网上一篇文章结识了一名投资老师,她被拉入了一个股票推荐微信群。群里的成员有几位投资老师和其他投资者,大家常一起在直播间听投资老师分析和推荐股票。
几天后,投资老师表示:“现在股票不好做,有一个新市场赚钱快。刚刚开设了一个特训营,想赚钱的就加入。”
就这样,投资老师向方女士推荐一款买卖对冲指数的手机软件。方女士发现,在这个平台买卖对冲指数,并不是直接将钱打入平台,而是要先将钱转入一个私人账户,然后由平台助理凭借转账截图再将钱充值进平台。
半信半疑的方女士在微群里询问了两名和她一样进群不久的投资者,对方都表示,这个平台靠谱,他们赚了钱,钱也可以随时提出。
5月7日,方女士向平台充值了17万,并在投资老师指导下开始了交易。当天,她就被告知赚了8000元,方女士也成功地从平台提现了760元。于是,方女士对该平台放松警惕。
第二天,方女士又转入了18万元。然而,投资老师告诉她,由于其他投资老师的失误,导致她的账户亏损了8万元,必须继续追加投资把钱赚回来。
5月12日,方女士只得又向该平台投入了20万元,在投资老师指导下,她把先前亏损的钱渐渐赚了回来。随后,投资老师告诉方女士,由于另一位投资老师错误判断,导致其账户亏损到只有8万元。该投资老师表示,一定会帮她赚回来,但本金太少。方女士向群里另一位投资者打听,对方表示自己情况和她差不多,但相信老师的能力。方女士又“跟风”陆续投入了80多万元。
此后,方女士总是赚少赔多,仅5月14日一单就亏损了40多万元。这时,方女士才意识到这个平台有问题,果断报警。
几个月后,警方将这个利用虚假交易平台进行诈骗的团伙捉拿归案。警方告诉方女士,她加入的股票推荐微信群中除了她,其他人都是诈骗团伙成员扮演的。原来,这个虚假的交易平台是人为控制的,其中用于交易的指数可以随意更改。借助该平台,诈骗团伙采取让投资人赚少赔多的方式骗取钱财,一旦投资人不再投资,他们便会将微信群解散。
【法律链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田第潘)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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