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认罪认罚,法院速裁一小时审结8案
长江日报6月10日讯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8名被告人积极认罪认罚。6月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东湖高新区法院获悉,该院在道交一体化巡回法庭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8起危险驾驶案件,平均每案用时不到8分钟,涉案8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2021年1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张军(化名)饮酒后驾驶小轿车,沿高新大道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高新大道亿德生态园门口时,遇公安民警设卡检查。张军趁公安民警不备,距离设卡点30余米处停车,并向车后方逃跑,后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经鉴定,张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2.67mg/100ml。包括张军在内的8名被告人因积极认罪认罚,东湖高新区法院启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这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危险驾驶罪,其中有5人因无证驾驶、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等情节,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有3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4个月,缓刑4个月至5个月,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介绍,速裁程序是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正实施后新增的一种庭审程序,与以往庭审的不同之处在于,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
东湖高新区法院刑庭负责人表示,2019年以来,东湖高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采取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531件,占收案数80.5%,兼顾了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李依平)
【编辑:刘艳】
2021年1月17日14时许,被告人张军(化名)饮酒后驾驶小轿车,沿高新大道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高新大道亿德生态园门口时,遇公安民警设卡检查。张军趁公安民警不备,距离设卡点30余米处停车,并向车后方逃跑,后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经鉴定,张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2.67mg/100ml。包括张军在内的8名被告人因积极认罪认罚,东湖高新区法院启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这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危险驾驶罪,其中有5人因无证驾驶、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等情节,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有3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4个月,缓刑4个月至5个月,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介绍,速裁程序是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正实施后新增的一种庭审程序,与以往庭审的不同之处在于,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
东湖高新区法院刑庭负责人表示,2019年以来,东湖高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采取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531件,占收案数80.5%,兼顾了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李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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