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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终结4年后,武汉老板主动还清前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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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6: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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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6月20日讯2021年1月,深圳市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食品公司)突然接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武汉中院)电话通知,欠债人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还钱。
  执行法官正在约谈被执行人。武汉中院提供
  4年前,因对方无力还债,法院已终结该案,欠债人怎么还会主动找上门来还钱?接到电话,深圳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有些诧异。
  欠债人为某村办食品公司和负责人杨老板。2017年,其公司因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被深圳食品公司告到法院。武汉中院审理认定,某村办食品公司确有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其赔偿深圳食品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案子虽然判了,但因杨老板的村办企业经营困难,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武汉中院当年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赢了官司,却没挽回损失,深圳食品公司很无奈。一晃4年过去了,已不抱希望的他们没想到,欠债人会找上门来还钱。据武汉中院执行实施处执行法官介绍,杨老板还钱原因有二:一是该案虽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法院持续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信用惩戒措施,杨老板生活工作处处受限;二是近年来随着全民社会诚信意识增强,商界“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越来越浓,欠债不还的人,没人理。
  法院恢复该案执行程序后,了解到对方还钱不容易,深圳食品公司表示,只要一次性支付25万元,他们放弃剩余债权。
  6月20日,武汉中院执行实施处处长喻英辉告诉记者,杨老板已经代表公司还清前债。
  喻英辉处长介绍,近年来,武汉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呈持续提升趋势。据统计,在我市,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约有3成无财可执,剩下的执行案件有些要通过采取拍卖房产车辆等相应强制措施实现债权,有些债务人慑于强制执行的压力会自动履行。以武汉中院为例,今年1—5月份自动履行的执行案件有387件,较2019年的165件,债务人自动履行的绝对数大幅上升。今年武汉法院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约达30%,而2019年,这个比率为15%。(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金星 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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