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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欠款拖了4年,诉前调解温情劝说1小时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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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15:13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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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7月8日讯2万元的债务并不多,可就是拖了4年都不还,老张(化名)一想到这事就来气。这几年里,他讨债十几次,都无果而返。7月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汉阳区法院了解到,经过诉前调解,债务人当场还款,1个小时就化解了老张压在心里4年的烦心事。
  老张是经营玻璃公司的个体工商户,自2016年与小包(化名)长期合作。两人没有签书面合同,但有双方默认的交易习惯:小包在微信里留言下单,老张就将所需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小包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老张介绍,根据最后一次对账,小包还欠2万余元货款未支付。小包打了欠条,约定2017年3月偿还。
  “谁知道他这一拖,就是4年。”老张多次催债,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迫不得已,2021年,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包偿付2万元货款并支付利息。
  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汉阳区法院将案件委托给区多元化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员联系小包,他一直推脱上班忙,没有时间。后来调解员提出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进行调解,小包思考再三后同意了。
  “他们一见面就大吵大闹,气氛很紧张。”调解员说,为了缓解气氛,他主动给双方倒水、递毛巾擦汗。小包慢慢放松了下来,原来,他不是不愿意还款,而是因为这个货款的背后还涉及另外一个合伙人,这是两个人的共同债务。
  于是,法官和调解员耐心询问小包,是否签了合伙协议、是否设立了公司,小包都予以否认。法官和调解员对小包进行释法,双方没有签订合伙协议,也没有经过正常程序设立公司,被告微信下单,原告接单送货,被告在送货单签字,原被告之间建立买卖合同关系。没有证据证明有第三方参与或者被告的行为系职务行为。欠条也是被告一人签字,并无第三人签字,也无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盖章。
  经过析法明理,晓以利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小包同意一次结清所有货款,老张也同意退一步,不要利息。小包当场支付宝转账给老张。至此,1个小时,一起持续4年的纠纷圆满解决。
  据了解,自汉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汉阳区法院派驻该中心工作团队积极开展诉前调解业务指导、诉非对接、司法确认、快审速裁等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仅今年6月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463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百余次,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40余次,努力将“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汉阳区”落到实处。(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周晶)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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