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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加装小“尾翼”遭举报,交警:现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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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20:14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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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7月19日讯12日,青山居民郑师傅(化名)在建设十一路一小区门口,看到一辆橙色小车涉嫌非法改装,当即拍下照片用随手拍举报了。19日,青山交通大队通报,经查证,确认该车违法加装了“尾翼”,目前车主已到大队接受了处理,现场拆除了“尾翼”恢复原状。 


  民警协助车主将改装车辆“尾翼”拆除。 青山区交通大队供图
  7月12日上午10时许,青山交通大队指挥室接到举报:在青山区建设十一路青宜居小区门口,一台违停在路边的车牌号为鄂AK0**的橙红色本田小轿车存在非法改装,希望交警部门查处。
  接到举报后,交通大队指挥室迅速派附近执勤的一中队民警到现场查看,并没有发现这台加有“尾翼”的橙红色本田小轿车,随后指挥室调看了周边监控并通过“稽查布控”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该车已在民警到达现场5分钟前离开,并且外观颜色已进行过备案,属于合法改装,但未对加装“尾翼”进行备案,属于非法改装。
  接到指挥室通报的情况后,民警联系上了车主罗某,他承认为了“炫酷”对自己车辆重新涂装了颜色并经过了备案,改了颜色不久又加了尾翼,觉得这个“没啥事”就没有备案。上周一,他从白沙洲的家里将车开到青山建设十一路办事,为了方便临时将车停到路边,没想到被群众举报了。
  目前,车主罗某按照约定来到了青山交通大队,一中队民警沈贞虎、事故中队张亚涛现场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并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元处罚,并当场协助其将尾翼拆除。
  青山区交通大队提醒:车辆的设计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非法改装会给车辆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非法改装车除了无法通过年检,上路行驶面临处罚风险外,也可能会对保险理赔造成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请大家不要随意对车辆外观结构进行改装,如有需要必须及时到交警部门备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刘骙 张燎)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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