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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一年的购房纠纷一天解决,调解加仲裁新机制起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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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9:5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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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28日讯(记者费权 夏晶 通讯员武仲宣)“没想到拖了一年的事一天就解决了,你们太给力了!”近日,在武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武仲)调解室,两起案值共计近两千万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两起案件在仲裁庭组成前就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
  2020年7月,肖某和徐某分别购买了某置业公司名下的房产,总价值近两千万。两人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百万元定金,肖某又支付了360余万元首付款。结果置业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过户。拖了一年,二人于今年8月16日委托代理人,根据合同中订立的仲裁协议,到武仲申请仲裁,要求置业公司退还已付房款并承担违约金、仲裁费、律师费。
  据武仲相关负责人介绍,武仲全力参与社会治理,推出了调解加仲裁的新机制,民商事纠纷都可以适用这种机制,根据纠纷双方是否有订立仲裁协议,以及双方矛盾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提供立案前、组庭前、裁决后全程调解服务。
  由于这两起购房纠纷事实清楚,为当事双方节省费用和时间考虑,该中心提出组庭前调解方案。征得双方同意后,武仲启动组庭前调解程序,指定彭建忠作为本案的调解员。彭建忠做了20多年仲裁员,熟悉房产法规,是解决房产纠纷的专家。调解时,彭建忠一语中的:“越快结案,损失越小。”他算了笔账,按照合同约定,置业公司每日需支付2000元违约金。
  大家都是明白人,账算清了,思想工作就好做。最后双方各退一步,肖某和徐某退房,放弃索赔违约金,置业公司需支付资金占用费近5万元。当天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随即按照双方意愿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置业公司拿到调解书后当即付款,双方款清案结。
  武仲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组庭前调解成功的案件,仲裁委会指定调解员为仲裁员,直接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裁决书或调解书结案,不仅效率高,而且还能退还部分仲裁费,当事人能少花钱;如果组庭前调解不成功,另选仲裁员,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该中心还与行业调解室、律师事务所调解室、商事调解组织等签订了仲调衔接备忘录,建立“调解+仲裁确认”的无缝对接机制。据悉,从今年3月截至9月份,该中心共受理调解案件200余件,调解成功率60%。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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