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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解约反找业主索赔 法院请17位街坊“组团开庭”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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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17:1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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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5日讯近日,一起涉及17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汉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开启速裁,双方达成和解。9月13日,不到一个月原告收到了约15万元案款。因调解效果较好,剩余还未诉至法院的30余件案件,原告同意通过调解进行解决。
  该案原告是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是房屋所有权人,双方签订了《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由公司为房屋装修后经营房屋出租,公司每月收取管理费用后支付租金给业主,装修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司以每月扣除部分租金的方式收回装修费用。后因公司资金链断裂提前终止合同,因装修费未抵扣完毕,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支付装修折旧费。


  调解中心庭审现场。通讯员梁蜜摄
  “为什么公司提前解约,我们反而成了被告?”该批案件被告皆为六十多岁的老年人,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对合同条款理解不足,再加上对原告提前解约的愤怒,中心组织了多次调解。法官周晶耐心解释:“原告是以合同为依据来主张权利的,当然,他们有违约行为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调解,会考虑将原告应承担的违约金在装修款中进行抵扣。”
  该案为系列案,涉及汉阳区群众共有50余件,目前已经起诉至法院的共计17件。法官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年纪偏大,如采用示范诉讼模式,可以有效推动其他类案的快速处理。
  法官择取了其中一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在调解中心进行开庭审理,并通知其他业主代表前来旁听。通过各方举证质证及法官明法释理后,原、被告双方心里预期都有所降低,对相关事实认识也更加客观,在庭审结束前,双方最终同意进行调解。
  本案起到了示范作用,其他类案原、被告双方也均同意进行调解。为了不让当事人多跑路,法官开完庭后立马组织安排剩余16件案件的调解工作,一天之内全部处理完毕。
  “系列案件通常由同一事实引发,涉及人数较多,且相互之间联系较紧密,容易通过抱团方式上访维权。通过调解,不仅减轻了审判压力,也能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法官周晶介绍。据了解,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除该案之外,还化解了某生活服务公司租赁合同纠纷59件、某网络运营公司服务合同纠纷15件等系列案件。(长江日报记者李慧紫 通讯员梁蜜 方一治 刘兵晶)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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