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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妻子和路人相劝捕鸟卖钱,半天一只没卖出反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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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 11:5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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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6日讯(通讯员李鹏程 张俊 记者徐丹)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偏偏有这么一些人,为了口腹之欲,顶风作案,最终自食苦果。近日,江夏森林警察大队依法拘留一名非法狩猎嫌疑人。


  民警在蒋某家搜出被猎捕的鸟。
  12月10日,江夏森林警察大队接金口派出所报警,市民举报称金口街有村民架网非法偷捕鸟。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在村民蒋某家的冰箱里搜出一塑料袋已拔毛处理好的疑似斑鸠16只,另在其家中杂物间还搜查出4只还没有来得及处理的死鸟和6只活鸟。在证据面前,蒋某承认非法捕鸟的事实。
  经调查:嫌疑人蒋某平时在金水闸卖水产品。年关将至,见市民都购买鸡鸭腌制腊味,为了吸引客户,萌生了偷捕野生鸟赚钱的想法。12月初,蒋某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在未办理《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村湾附近荒地架设3副丝网,共猎捕26只野生动物鸟类,随后将拔毛处理后的鸟拿到金水闸马路边销售。然而有法律常识的市民都不敢买,卖了半天一只也没有卖出去,妻子和路人劝告其捕鸟属违法行为,蒋某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终自食其果。
  目前,蒋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江夏警方刑拘,公安机关对解救的活鸟依法放生处置,偷猎用丝网已就地销毁。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禁止狩猎期间只要支起捕鸟网就涉嫌非法狩猎罪,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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