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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离婚成为刺伤孩子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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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17:10 来源: 江夏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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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湖泗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并促成关联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完毕。
  案情回顾:
  刘某与卢某二人早年间离婚,当时约定暂不处理孩子抚养费问题,并由卢某一次性支付刘某补偿款30万元,后因卢某未能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刘某一气之下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了卢某的账户,卢某对刘某的做法感到十分气恼,便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提起抚养费诉讼。
  承办人对案情细致研判后,认为本案具有调解基础,与刘某、卢某关联的执行案件亦具有执行和解的条件。本着司法便民的理念,为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劳顿,承办人迅速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及执行案件和解。经过悉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就抚养费支付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与卢某的执行案件亦于同日自动履行完毕。
  法官寄语: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细胞。婚姻家事无小事,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于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的创建。
  “言传身教,身行一例,胜似千言”。父母是子女人生启蒙的第一导师,勿论在品行、习惯、兴趣、意志等各方面,父母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孩子成长。父母离婚后,依然要当好孩子成长路上的指明灯,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指明前行的方向,这是法律与社会伦理道德上的双重义务。
  金玉良缘,弥足珍贵,应当相濡以沫,但纵使劳燕分飞,婚姻双方亦不应反目成仇。有道是,“百年修得同船渡”,反思自我,革新自我,沉淀过去,憧憬未来,以崭新的姿态开启新的生活,方是正途。
  (来源:法夏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刘文成)
  【编辑刘艳 实习编辑袁铭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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